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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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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8 17:1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党支部必须重视党建工作中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党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党支部的任务得以完成。
一、“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和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讨论研究党内事务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坚持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监督支部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和决定由支部大会审议的其他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指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维护党支部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和本支部大会的决议;
  3、学校改革发展的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和支部工作计划等;
  4、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问题;
  5、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6、向支部党员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和必须由支啊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凡经半数以上支部委员表决通过的决定才有效。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指由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它是党员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党员学习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时事政治;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邻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改造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有关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
  5、研究如何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会一般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内容应及时报告支部委员会。
五、党课
  党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全体党员参加,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应突出五个方面的教育:
  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形势和任务;
  3、党的基本知识;
  4、党的基本路线和时事政治;
  5、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基本知识。
  党课可以结合支部大会和党员活动日进行,一般每月1-2次。
六、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的需要。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支部委员出席。
  2、党员组织生活会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每年一次。
  3、支部委员除参加支委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
七、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是指支部一切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采取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形式,一般由支部书记如今、主持。
   1、重大问题包括: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关系职工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
   2、基本步骤:确定步骤。把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作为会议议题;对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充分酝酿,以便集思广益;
决定问题。支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3、支部委员会会议通常采用口头表决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遇有重要分歧意见时,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通过学习、调查研究后,再次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表决,也可报请支部党员大会或局党委裁决。
   4、凡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遵守党的组织原则。
八、党支部工作通报制度:
   党支部工作通报制度,是指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通报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的制度。
   1、通常每半年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各报告一次。
   2、通报形式有口头或书面两种。
   3、通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分为二地真实反映支部的情况和工作特点。
   4、如遇重要问题,另作专题通报。
九、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从而实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的一项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一次。
   2、党员必须都参加民主评议。外出党员应按期返回参加,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按时返回的,待他们回来后,及时补课。党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议经教育又不改者,应予以必要的组织处理。
   3、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有奉献精神;
(3)是否严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要求,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奋斗;
(5)是否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自觉地牺牲个人的利益,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不正之风;
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指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包括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为了提高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而在事前把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的制度。
  1、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群众公认、公开公正。
  2、对象:
(1)经党支部培养考察,条件基本成熟,局党委预审合格,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重点培养对象;
(2)经一年预备期考察,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
  3、内容:主要有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或转正时间、现实表现、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公示期限、举报电话等。
4、期限:一般规定7天,从正式公示之日算起。
5、方法程序:
(1)党支部设立意见箱,公布支部联系电话,公布局党委联系电话;
(2)接受来访、来电、来函;
(3)综合分析职工反映的情况。
十一、几项主要工作的流程
(一)、培养、考察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积极分子
1、接受入党申请书;
2、找申请人谈话;
3、党小组推荐积极分子;
4、支委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
5、确定1-2名党员为积极分子联系人。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联系;
6、采取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有关党内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以及组织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7、党支部每年两次分析积极分子情况。
(二)发展情况
1、对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经培养、教育、考察,条件基本成熟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酝酿提名,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2、由联系人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并按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安排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培训;
4、经上级党委审查后,列入年度发展计划。
(三)、接收新党员
1、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
(1)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后写出政审情况综合报告。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党小组讨论并作好记录
(2)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作好记录;
(3)公示。
3、确定入党介绍人
(1)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可由入党申请人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支部推荐;
(2)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党员担任;
(3)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4、填写《入党志愿书》
(1)经局党委同意后,组织委员找发展对象谈话并发《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指导;
(3)发展对象按规定项目填写《入党志愿书》;
(4)介绍人签署意见;
(5)党支部审阅,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会场布置
(1)党旗;
(2)其它。
6、党员大会讨论
主要议程: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如实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 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如实介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主要经历等。
(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
(4)党员讨论(若发展2人以上须逐个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若发展2人以上须逐个表决)。
A、表决方式:举手或票决制;
B、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C、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发展对象表态。
(7)形成支部决议。
(8)支部书记总结。
7、报局党委审批
(1)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及时报党委审批。
8、报党委审批时的材料要求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
(3)政审材料及政审综合报告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支委会记录
(6)党小组讨论(党员座谈会)记录;
(7)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8)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班的学习结业证书;
(9)公示书及《公示情况入档表》;
(10)支部审批大会记录;
(11)票决:清点人数报告单、票决结果报告单。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教育与考察
1、党支部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生活;
2、党支部加强考察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国表现,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3、入党介绍人定期找预备党员谈话并按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预备党员调出本单位,党支部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申请转正: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党小组讨论转正意见;
3、征求群众意见;
4、公示;
5、支委会审查研究,并将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五)、党员大会讨论
主要议程:
1、预备党员汇报并提出转正申请;
2、党小组或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情况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
4、党讨论(若转正2位以上预备党员须逐个讨论);
5、支部大会表决(若转正2位以上预备党员须逐个表决),表决的方式和要求与接收新党员时相同;
6、预备党表态;
7、形成支部决议;
8、支部书记总结。
(六)、报党委审批
1、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及时报党委审批。
报党委审批时的材料要求:
(1)《入党志愿书》;
(2)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及思想汇报;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支委会记录;
(5)党小组讨论(党员座谈会)记录;
(6)党外群众座谈公记录;
(7)公示书及《公示情况入档表》;
(8)支部审批大会记录;
(9)票决:清点人数报告单,票决结果报告单。
(七)、其它
  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答应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二、党支部主要工作内容
(一)、宣传工作:
1、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
2、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党课教育;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职工。宣传先进人物事迹,用正确舆论引导党员、干部、职工;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发展的形势;
5、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工作
1、督促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按时过组织生活;
3、发展新党员;
4、处置不合格党员;
5、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十三、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共有八项: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是党支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党支部要经常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七)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四、党支部书记的基本职责
 1、负责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负责地开展党支部工作。
  2、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
4、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关心、支持、指导共青团的工作。
十五、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坚持干部德才兼备和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请局党委批准,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由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
   2、支部委员职责:
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好计划总结,按时向支委、支部大会及局党委报告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安排和督促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宣传委员: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好学习;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宣传鼓动工作;做好党刊、党报的报道和发行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3、党支部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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